当事人:皇冠官网中正铸造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陈信德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47707095424,住所皇冠官网桥下镇京岸村,联系号码:13587724196。
当事人环境违法一案,本局经过调查、核实,现已审查终结。
一、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
本局于2018年5月18日对当事人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予以立案。现查明以下事实:
当事人于2006年建成于同年10月正式投入生产,主要从事阀门加工生产。2018年5月18日,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发现,现场有两台中频炉正在生产运行,但是废气治理设施没有在运行(闲置一旁),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。
以上事实,由以下证据证明: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,证明当事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。
2、现场检查(勘验)笔录1份2页(2018年5月18日)和现场照片证据3张(2018年5月18日),通过现场依法调查,证明当事人现场正在生产、污染物处理设施没有运行的情况等。
3、现场勘察图1份,证明当事人所在位置的四至环境、业内部生产空间布置情况。
4、调查询问笔录2份,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、污染物处理设施没有运行的情况。
5、关于《皇冠官网中正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阀门铸件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的审批意见(永环建〔2005〕188号)复印件1份,证明当事人阀门铸件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5年11月25日已经本局审批。
6、关于皇冠官网中正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阀门铸件20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(永环验〔2013〕25号)复印件1份,证明当事人的阀门铸件项目已经于2013年5月20日已经本局验收合格。
7、环境监察执法证复印件,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。
2018年6月8日,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《皇冠官网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告知书》(永环罚告字〔2018〕40号),告知陈述、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和期限。在法定期限内,当事人未提出陈述、申辩及听证申请,视为放弃陈述、申辩及听证。
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二十条第二款“ 禁止通过偷排、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、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、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、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。”之规定,已构成违法。
二、行政处罚的依据、种类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三项“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:(三)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。”的规定,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,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罚款壹拾万元人民币。
三、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
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的规定,当事人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觉履行。罚款由皇冠官网环境保护局法制科开出罚没款缴款书,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。逾期不缴纳罚款的,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。
户 名:皇冠官网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
开户 银行:皇冠官网农村商业银行
帐 号:201000019840114000008
四、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
如不服本处罚决定,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皇冠官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,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皇冠官网人民法院起诉。逾期不申请复议,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,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,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皇冠官网环境保护局
2018年6月20日